廣東印發《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若干措施》首創
近日,廣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主要圍繞取消精簡消防審批、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消防執法行為、優化便民利企服務四個方面展開,制定15大項46子項工作任務,其中有36項改革措施為廣東首創。




《若干措施》在全國率先推出了消防職業技能鑒定申請、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實行告知承諾制,提出進一步優化各類平臺的消防安全隱患舉報功能,以及拓展消防隊(站)職能,打造“一站式”便民服務。
為落實執法簡政放權要求,《若干措施》提出自貿試驗區全面實行公眾聚集場所告知承諾制改革。
在全國率先提出全省各地現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時限統一壓縮至5個工作日內。登錄廣東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用戶登錄廣東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用戶可根據平臺提供的在線制發消防行政許可電子證照、法律文書,實現“一網通辦”,足不出戶就可以獲得審批文件,《若干措施》取消了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許可制度,企業辦理營業執照后即可開展經營活動。但對從業行為以及對消防技術服務活動事中事后監管進行了加強規范。將有關從業信息記入信用記錄,對嚴重違法違規的機構和人員實行行業退出、永久禁入。
為營造良好營商環境,避免“監管失靈”“監管重復”,《若干措施》對“雙隨機、一公開”也做了相關細化規定。“雙隨機、一公開”即在監管過程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此外,《若干措施》還提出要加強消防物聯網建設,運用大數據等科技信息化手段,開展早期和前端的消防安全預測預警,并對“火災事故倒查追責”、強化“互聯網+監管”等“五位一體”監管體系做了細化的規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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